日本核食輸台 不想吃就避免/論 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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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11 08:50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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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 報–薛維君/臺北

食藥署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業務,並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執行查驗作業,但全台幅射檢驗設備不足,引發民眾擔心會不小心吃到,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。

政府可以進口,但我有權利不吃。依查驗辦法規定,輸入食品之品名、成分、廠牌、製造廠及產地、進口報單號碼任一資訊不同者,產品風險程度不同,應分批報驗,並依各批別單獨執行查驗。針對採取逐批檢驗之產品,食藥署對輸入之每一報驗批產品,分別執行文件審查、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,經查驗不符規定,依規定該批產品應辦理退運或銷毀。

民眾分不清楚哪一項是核災地區的食品,110年輸入食品報驗71.6萬批,現場查核計8.5萬批,抽中檢驗計5.7萬批,檢驗不合格845批。其中日本食品輻射檢驗率12.1%,已較整體輸入食品檢驗率為高,實在要不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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