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存珍貴文化資產 推動歷史街區振興與老屋活化/論 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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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29 13:23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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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 報–鄭中薇/台南

台南推動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十年來,是全國申請老屋改造案量最多,許多屋主與經營者的觀念逐漸轉變。市長黃偉哲期勉文化局善盡說明責任,讓更多屋主能與政府合作守護老屋,將在地的文化流傳到下一代。

文化局長葉澤山表示,負載地方記憶的常民空間長久受到漠視,為保存台南歷史文化,並解決空間流失問題,101年首創「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」,8年來的具體成果,除已在本市看到政策的落實外,看到文化部參考台南市老屋補助機制推行到全國,成果豐碩。其中,三大策略包括確保文化創意生根、重現歷史文化環境、識別文化生活空間等,由點、線、面逐漸擴散到全市。

在確保文化創意生根的面向,老屋振興活化8 年來共189處、核定105處老屋再生,約投入1.04 億元,並引發民間投入約3.3億元。在重現歷史文化環境方面,著重在14個歷史街區的公共空間改造,投入約1億2,000萬元。識別文化生活空間部分,則進行全市性歷史街區指認,配合都市計畫及中西區解編、20條都市計畫道路規畫,讓台南的不一樣能夠持續的被看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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